201807180139

新竹一名江姓男子在退伍後,因為和妻子離婚,又與父母親鬧翻憤而離家出走,甚至被家人申報為失蹤人口,因此無法收到教育召集令,而遭檢察官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罪嫌起訴。不過法官在審理後,認為檢方無法證明江姓男子是刻意逃避教育召集令,法官最後判決江姓男子無罪。(彭清仁報導) 據了解,新竹縣一名江姓男子在2014年3月退伍之後,就沒有居住在新竹縣橫山鄉的戶籍地,且無故不依規定申報遷移後住居所,也未與仍居住橫山戶籍住址的家人保持聯繫,遭母親通報為失蹤人口,導致新竹後備指揮部所發2016年5月教育召集令無法送達。江姓男子也被檢察官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罪嫌起訴。 不過江姓男子在法院庭訊坦承退伍後,因為和妻子離婚,又和父母親發生爭吵衝突,因此並沒有住在新竹縣橫山鄉的戶籍地,也未依相關規定申報居住處所遷移。江姓男子供稱,一退伍就沒有居住在戶籍地,而且也先後搬遷多個處所,母親後來申報他為失蹤人口,並在教召期間已過,和母親才以臉書聯絡上。法官認為,後備軍人於退伍後多久會受第一次教育召集,並無具體明確時程可預見,難以認定江姓男子主觀上意圖避免教育召集!且江姓男子已當過四年多的職業軍人,但教召只有五天,江姓男子應無甘冒刑事責任,只是為避免五天的教召,法官最後判決江姓男子無罪。

男子離家未收到教召令 法官判無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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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最近常常加班,是不是外面有外遇了?我該不該找徵信社調查她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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