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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「阿毅」(化名)在網路上結識女保險員「小芬」(化名),佯稱母親要投保,趁機向她詐騙4萬餘元,再以母親名義傳LINE給被害人,佯稱要還借款,見面後稱「如果妳不跟我嘿咻,我就不把錢還妳」,兩度性侵害被害人得逞,台中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將他判刑3年10月。 判決書指出,「阿毅」去年8月中旬經由臉書認識「小芬」,雙方進而成為男女朋友,交往4、5天後因故分手,期間「阿毅」多次向「小芬」借款詐欺,經被害人「小芬」等多人提告,一審依詐欺等罪將「阿毅」判刑兩年。 法官查出,去年9月12,「阿毅」以其母親的名義傳送LINE佯稱要返還他先前積欠的借款,使「小芬」信以為真,遂與「阿毅」前往台北市幸福旅店稍作休憩,直至凌晨5時,因「阿毅」的母親遲未出現,「小芬」因疲累而入睡。 「阿毅」趁機強脫被害人衣物,「小芬」大聲怒斥「不要碰我」,但他置之不理,強行性侵害得逞;事後「阿毅」因經濟狀況不佳,擔心他不返還積欠款項,並未報警處理。 去年9月27日,「阿毅」又聯絡「小芬」,佯稱他的母親將他款項均取走,致無法償還積欠她的借款,他因而與母親發生衝突,而母親的男友對他提起擄人勒贖告訴,為此,「阿毅」請求「小芬」至旅館幫忙整理資料及與律師研究案情,待日後要請她幫忙作證相關事宜。 被害人前往旅館後,「阿毅」以種種理由拖延、表明要在旅館等候律師,直至當日凌晨4、5時,因「小芬」體力不支因而入睡,他強行撫摸被害人,並說「如果你不跟我發生性行為,我就不把錢還你」等語。 「小芬」因與「阿毅」結識後,對方屢屢表示要自殺,還要在她面前或其公司附近自殺,使她脫不了關係,「小芬」心生畏懼,不敢加以反抗,遭他性侵害得逞;直至同年9月30日,被害人向警報案處理。

俏女保險員借款給男網友 對方稱要還款兩度性侵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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