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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今特地出面說明,該部強力要求長庚財團法人董事會打掉重練。 記者鄧桂芬/攝影 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今特地出面說明,該部強力要求長庚財團法人董事會打掉重練。 記者鄧桂芬/攝影 長庚醫院爆急診醫出走潮後,內部經營管理問題曝光。衛福部今公告長庚醫療財團法人的專案調查報告,加碼要求長庚董事會必須重組,不但不准有家族企業,且醫院經營應以醫療本業為主,不可追求績效。長庚需於一個月內提改革報告,衛福部也不排除出席董事會,直接給予指導,手段強硬。 長庚醫院陸續爆發急診醫出走、子宮鏡檢浮濫等事件,形象大傷。衛福部7月派專案小組至長庚實地查核,調查結論卻只認為,長庚管理僅有行政缺失無不法,遭譏出手「充滿愛」。 該調查報告今天終於正式公告,除了詳列專案小組委員,衛福部也重新說明,強力要求長庚財團法人進行改革。 石崇良指出,長庚財團法人董事會組織及議事章則規定,董事候選資格有6條,其中一條是相關捐助企業代表得選聘董事。 雖然該規定未違反醫療法,但詳看董事成員,15席就有7席是台塑、南亞與台化的高階經理人,等同家族企業,營利性質重,再加上子宮鏡檢事件,可發現其經營管理上一味追求績效,董事會監察權與醫院經營管理權未明確畫分。 石崇良強調,為了讓長庚回歸醫療專業本質,不只是該章則的董事候選資格須修正,刪除「相關捐助企業代表得選聘董事」條文,另也要求長庚1個月內提新治理守則,並報告說明如何將年度收入盈餘回饋社會公益、醫療本業或人員薪資福利。 若有必要,衛福部將派員出席長庚董事會,直接給予行政指導,若改革逾期,衛福部也不排除在長庚未來各項重大決議時於董事會列席。 石崇良坦言,這是首度強力介入醫療財團法人的管理,但這是社會的共同期待。 長庚醫院長期被形容為王家控股公司,成為財團賺錢工具,立委劉建國在醫療法修法進協商階段後,提卅五條修正動議,要求醫療財團法人的代表人不得為被投資公司的董事或監察人,也不得行使被投資公司的選舉表決權,不能指派人員獲聘為被投資公司之經理人、被投資證券化商品的信託監察人等。而被投資的公司董事、監察人或員工,也不得擔任醫療財團法人的董事或監察人。 簡言之,修法要求醫療財團法人與被投資公司不得互通,等同「長庚條款」,但國內目前有57家財團法人醫院,企業捐助型的新光、亞東、國泰、義大等醫療財團法人也可能波及。 石崇良說,若修法順利三讀,可徹底落實公益本質,達到營利與公益完全切開目的,未來醫療財團法人董事會章則也會從報備制改許可制,讓董事產生辦法合理化,避免再出現醫療財團法人遭家族企業把持狀況。

要求長庚董事會重組 衛福部:不准有家族企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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