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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頭殼newtalk 行政院會上週四(9日)通過《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》修正草案,將農田水利會從現行的法人改制為公務機關,2020年以後,會長更將由民選改為官派,被外界解讀「為選舉鋪路」。對此,農委會今(15)天下午召開記者會指出,該計畫在去年520前,智庫就有完整方案,並非倉促的決策,民進黨執政後,把農田水利會升格為公務機關訂為重要政策目標,而國民黨在1991年執政時,也有過相同提案。 農委會副主委陳吉仲在記者會中表示,1991年國民黨就曾在立法院提出農田水利會改為公務機關的提案,理由是因為社會變遷及農業生產條件、環境改變,讓農田水利會經營困難,因此須改制為公務機關,才能防堵弊端、健全營運。而當年國民黨的提案理由至今仍然適用,而且農田水利會現在灌區內的面積有31萬公頃,但灌區外則有37萬公頃,佔農業總生產面積54%,升格為公務機關後,也可以服務非會員的農民,許多遭破壞的設施也能補強,讓水資源利用更有效率。 此外,農田水利會聯合會2015年在會員大會裡也曾提案,認為選舉對一些財源窘困的水利會來說,財源負擔沉重,而且,在過去的4次選舉中,投票率都不到3成,而農村社會每經過一次選舉,地方裂痕就會加深,造成派系惡鬥,讓政策推動困難。 另據統計,農田水利會目前在財務上有700多億現金和2千多億土地資產,因此,被質疑農委會有意侵占公產,有違憲之虞,但陳吉仲解釋指出,農田水利會的資產分為日據時代接收、政府每年投入金額以及農民的部分,升格後,將全部用於農田水利設施,並沒有違憲問題。 根據農委會所提出的組織架構,針對農田水利會改制升格為公務機關,該會農田水利處亦已規劃升格成立農村及農田水利署及六個分署,屬於三級機關,現有17個農田水利會將納入該署,共同辦理全國農田水利事務。未來署內人事採雙軌制,一部分為公務員,其他2千多位員工則依目前農田水利人事規則任用,福利不受影響,差別在於無法擔任主管職。在財務方面,不動產由財團法人管理,其產生的利益則作為作業基金,2千多位員工的人事費用由基金支出。 農委會強調,農田水利會與縣市政府性質不同,農田水利會辦理區域農田水利業務,過去由會員繳費,參與及監督水利會會務,並依繳費高低享受不同的供水利益。農田水利會會費自1994年由政府補助,會員參與會務之比率逐漸滑落,2002年後,會長改為直選,但投票率僅約25%,易受地方派系左右選舉,致影響水利會資源使用效率。未來將由農業部農村及農田水利署加強辦理農水路管理維護,提高灌溉效能,擴大服務範圍,田間用水事務仍由原水利小組自主管理,讓農民用水權益更受保障。

農田水利會改制 農委會駁「為選舉鋪路」

台北徵信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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